【主題專區】心理師執業相關醫事法規與倫理(114.12.04更新)
心理師執業相關醫事法規與倫理(114.12.04更新)
。衛生福利部:有關醫事人員專業職業法律所稱「執行業務違背醫學倫理」、「業務上不正當行為」於涉性別事件(如性侵害犯罪、性騷擾行為)及刑法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章時之適用疑義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重申醫事人員為產品代言時,應依「醫事人員代言產品之處理原則」辦理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醫事人員應恪守各該專門職業法所定「應依醫師指示、診斷、照會、醫囑、檢驗單、會檢單」等規定執行業務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心理師未經事先報准於非執業登記機構執行心理諮商或心理治療,違法者依心理師法處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