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媒合講師
服務說明
- 為協助機構辦理心理健康活動,公會提供相關媒合服務,媒合講師皆為執業於臺北市的諮商心理師。
- 不受理非活動辦理單位的申請。例如A單位為執行與B單位合作的專案,替B單位向公會提出派案媒合申請,但實際辦理活動的機構為B單位。
- 媒合結果不等同公會推薦,後續機構若與媒合講師在演講風格、演講內容等主觀感受上發生爭議,公會概不負責。
服務範圍
- 心理健康講座
- 情緒、性別、人際、認知、自我成長相關團體帶領
員工協助方案(EAPs)須依機構員工需求及性質選擇合適的服務模式,因此不提供媒合服務。
若機構有此需求請參考臺北市提供EAP服務之心理機構列表。
作業流程
1. 請先填寫機構委託線上表單
2. 公會確認表單資料齊全,發布派案訊息至本會網站與會員電子報
3. (建議兩週)有意願媒合之會員提出申請
4. (1-2個工作天)公會彙整申請名單與資料表,提供予機構
5. 機構確認人選後告知公會,公會將提供講師聯繫方式,完成派案委託
6. 後續將由機構自行與媒合講師聯繫活動辦理事宜,請機構協助告知公會確定辦理的時間後,公會即不再介入
注意事項
- 若機構已有屬意的諮商心理師,請機構承辦人先行使用衛生福利部醫事查詢系統查詢該名諮商心理師是否執業縣市為臺北市,當系統顯示該名諮商心理師的執業縣市為臺北市,即為本會會員,請機構承辦人來信至(public@twtcpa.org.tw),信件內文應至少包含機構邀請事項和承辦人聯繫方式,公會收到後,將協助轉信與代為聯繫。
- 若機構計畫之時程緊迫,(1)可使用公會官網-民眾服務-「台北市諮商心理師名錄」頁面,點選專長等資訊,即會顯示符合搜尋條件之諮商心理師相關資訊;(2)可使用衛生福利部醫事查詢系統-醫事人員查詢,輸入姓名後可核對該名人員是否持有合法執照。
- 公會並非法定諮商心理師執業場所,無法提供心理諮商相關服務。若要搜尋合法提供心理諮商相關服務之機構,可使用公會官網-民眾服務-「台北市合格心理諮商機構」。
聯繫窗口
。承辦人洪幹事 public@twtcpa.org.tw,洽公時間與電話請參考網站下方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