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媒合講師

服務說明

  1. 為協助機構辦理心理健康活動,公會提供相關媒合服務,媒合講師皆為執業於臺北市的諮商心理師。
  2. 若機構已有屬意的諮商心理師,經公會確定為本會會員,可由公會代為聯繫邀請。
  3. 公會非諮商心理師執業場所,無法提供心理諮商服務。若要搜尋心理諮商服務,建議可至公會官網「台北市合格心理諮商機構」查詢。
  4. 歡迎善用公會官網「台北市諮商心理師名錄」功能,以及衛福部醫事查詢系統,搜尋符合需求的心理師。

服務範圍

  1. 心理健康講座
  2. 情緒、性別、人際、認知、自我成長相關團體帶領
員工協助方案(EAPs)須依機構員工需求及性質選擇合適的服務模式,因此不提供媒合服務。
若機構有此需求請來信告知,公會可提供相關資料參考。

作業流程

1. 請先填寫機構委託線上表單

2. 公會確認表單資料齊全,發布派案訊息至本會網站與會員電子報

3. (建議兩週)有意願媒合之會員提出申請

4. (1-2個工作天)公會彙整申請名單與資料表,提供予機構

5. 機構確認人選後告知公會,公會將提供講師聯繫方式,完成派案委託

6. 後續將由機構自行與媒合講師聯繫活動辦理事宜,請機構協助告知公會確定辦理的時間後,公會即不再介入

注意事項

  1. 不受理非活動辦理單位的申請。例如A單位為執行與B單位合作的專案,替B單位向公會提出派案媒合申請,但實際辦理活動的機構為B單位。
  2. 媒合結果不等同公會推薦,後續機構若與媒合講師在演講風格、演講內容等主觀感受上發生爭議,公會概不負責。

聯繫窗口

。承辦人洪幹事 public@twtcpa.org.tw,或撥打0963-385-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