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入會

重新入會說明

1.預計執業登記機構為臺北市合格心理諮商機構

2.若預計執業登記機構不位於臺北市,且該縣市或鄰近縣市沒有設立公會

3.曾為本會會員

符合以上狀況之諮商心理師,請向本會申請重新入會,無須重複繳納入會費2,000元、僅須繳納該年度常年會費

重新入會流程

1.重新入會者,請先email來信,秘書處將先確認您的會籍紀錄

2.秘書處確認會籍紀錄後,將回信告知,重新開通您的會員專區權限。

*本會僅受理線上申請重新入會,請勿至辦公室現場辦理*

3. 線上繳費

點選本會官網右上角「登入」會員專區,使用線上繳費功能,新會員可以選擇信用卡一次付清、ATM轉帳或超商代碼繳費,請於7天內完成繳費。

5. 成為本會當然會員

(1) 向秘書處申請公文、向衛生局申請執業登記。

本國籍諮商心理師執業登記流程,請參考官網→會員服務→執業執照→執業登記

外國籍諮商心理師執業登記流程,請參考官網→會員服務→執業執照→外國籍諮商心理師執業登記

(2) 享有本會會員福利,會員福利請參考官網→會員服務→會員福利

(3) 當年度享有每月主題性繼續教育課程5次免費額度、會員大會演講課程免費、其他課程優惠方案 

6. 理事會議審查通過,成為本會正式會員

(1) 依照人民團體法,本會每季(3、6、9、12月)召開理事會議,審查通過後成為本會正式會員。

(2) 秘書處寄出正式會員證書。會員證書有效期限與當屆理監事任期同,目前會員證書有效期限至民國109年5月9日止

(3) 依照本會組織章程,正式會員須參與每年度4月下旬會員大會;若正式會員具有執業登記,另具有被選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