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籍諮商心理師執業登記

說明

外國籍諮商心理師欲申請執業登記,無法委託公會代辦送件,須親自至臺北市衛生局辦理。

外國籍醫事人員執照承辦窗口

承辦人:吳婉琪小姐

電話:02-2728-7100

地點:臺北市政府1樓東南區衛生局

注意事項

1.「中華民國居留證」 及 「勞動部許可工作證」,證件一律正本驗畢完後歸還,若只提供影印本或不清楚影印本,則以資料不符合退件。

2. 在職證明一律為正式文件,應蓋有關防章以及院長簽章。

申請文件

1. 下載「領有醫事人員證書之外國人申請執業登記應檢具文件檢核表」和領有醫事人員證書之外國人執業許可申請書,依照檢核表指定項目準備文件。

2. 1 吋正面脫帽照片

3. 所屬公會出具會員證明公文,請勿以會員證書代替

4. 臺北市衛生局規費300元

5. 繼續教育積分報表:請自行至衛生福利部醫事系統入口網登入下載

首次辦理執業登記

非首次申請執業登記

法源

領有醫師證書之外國人及華僑執業管理辦法

心理師法第7條第10條第12條第3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