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衛生福利部:醫事人員COVID-19心理健康支持方案(至111/7/6為止)
發文單位: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110年8月13日
發文字號:北市衛心字第11031501973號
主旨:為維護醫事人員心理健康,請貴單位周知所屬會員善加利用衛生福利部「醫事人員COVID-19心理健康支持方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110年8月10日衛部心字第1101761830號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為維護醫事人員心理健康,訂定旨揭方案,補助醫事人員110年7月6日至111年7月5日至醫療院所、心理治療所及心理諮商所自費心理諮商費用,每人每次2,000元,累計補助額度以1萬2,000元為限。
三、旨揭方案相關資料及本市承辦旨揭方案之醫療院所、心理治療所及心理諮商所請逕至本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網站(連結)查詢
補充:外縣市承辦單位請參考衛生福利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網站(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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