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保
會員加保
文件項目 |
受理形式 |
收件方式 |
公會健保加保申請書 |
僅受理正本 |
郵寄至公會辦公室 |
去年度綜合所得稅清單(包含所得類別/格式代號/總收入總額等欄位) |
僅受理影本 |
|
諮商心理師證書正面 |
掃描或拍照 |
請email聯繫秘書處-會員服務幹事(member@twtcpa.org.tw)告知欲提供健保加保文件,幹事將提供電子檔上傳雲端連結,會員收到後將電子檔上傳即可 |
身分證正、反面 |
掃描或拍照 |
|
前一單位退保(轉出)證明 |
掃描或拍照 |
會員亦可備妥指定文件正本,至少一個工作日前聯繫秘書處-會員服務幹事,約定親自至公會辦公室交件時間,幹事將現場列印或掃描指定文件後歸還正本。
眷屬加保
眷屬加保基本條件:無職業或無謀生能力/仍在學就讀 (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30條)
如果會員已加保,未來新增眷屬為新生嬰兒,不須再送件加保,健保署會自動發公文通知公會
文件項目 |
受理形式 |
收件方式 |
公會健保加保申請書 |
僅受理正本 |
郵寄至公會辦公室 |
對照下方附表 |
請email聯繫秘書處-會員服務幹事(member@twtcpa.org.tw)告知欲提供健保加保文件,幹事將提供電子檔上傳雲端連結,會員收到後將電子檔上傳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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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謂代號] 之對應舉證文件 |
掃描或拍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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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條件代號] 之對應舉證文件 |
掃描或拍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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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成年(18歲)卑親屬投保條件代號] 之對應舉證文件 |
掃描或拍照 |
會員亦可備妥指定文件正本,至少一個工作日前聯繫秘書處-會員服務幹事,約定親自至公會辦公室交件時間,幹事將現場列印或掃描指定文件後歸還正本。
眷屬續保
眷屬續保基本條件:已成年(18歲) 且 無職業或無謀生能力/仍在學就讀 (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30條)
請依照下表說明,分別檢附[稱謂代號] 和 [投保條件代號]或[已成年卑親屬投保/續保條件代號] 之對應舉證文件
受理形式:掃描或拍照
續保文件收件方式:秘書處-會員服務幹事(member@twtcpa.org.tw)將定期清查,於眷屬已成年當月月底,通知是否辦理續保並且提供電子檔上傳雲端連結,會員收到後將電子檔上傳即可
附表
項目 |
選項 |
檢附文件 |
稱謂代號 |
1配偶 |
配偶之身分證正反面 |
2父母 |
父母之身分證正反面 |
|
3子女 |
子女之身分證正反面 或 戶口名簿 |
|
4祖父母 |
戶口名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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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孫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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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外祖父母 |
||
7外孫子女 |
||
8曾祖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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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外曾祖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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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受監護人 |
受監護人之身分證正反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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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條件代號 與 舉證文件 |
1隨同會員加保 |
前一單位退保(轉出)證明 |
2喪失被保險人身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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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更換所依附之被保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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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結婚 |
戶口名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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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養 |
戶口名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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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成年卑親屬 投保/續保條件代號 與 舉證文件 |
A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且不能自謀生活 |
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 |
G應屆畢業或服兵役退伍1年內且無職業 |
畢業證書或退伍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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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罹患健保法所稱重大傷病且不能自謀生活 |
重大傷病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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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在學就讀且無職業者 |
學生證 |
|
P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 |
受監護宣告公文 |
檔名 | 大小 | 格式 | 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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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諮商心理師公會_公會健保加保申請書_1130606版.docx | 34.59 KB | docx | |
臺北市諮商心理師公會_公會健保加保申請書_1130606版.pdf | 137.1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