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請[心理諮商所/心理治療所]將機構內醫事人員與非醫事人員尚未接種且有意願者分別造冊,並轉送轄區健康服務中心

依據此公文,之後[心理諮商所/心理治療所]直接和健康服務中心聯繫COVID-19疫苗接種事宜,臺北市衛生局不再統一安排場次,公會亦不再協助臺北市衛生局通知接種事宜。
 

公文摘錄

。發文字號:北市衛疾字第1103041059號

。主旨:為辦理本市COVID-19疫苗第一類醫事等相關工作人員資格名冊健保註記,俾利API檢索成功,敬請貴公會協助轉知會員造冊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管制署110年COVID-19疫苗接種計畫辦理。

二、感謝貴公會對於防疫的支持與協助,為確保貴會之會員均能完成COVID-19疫苗預防接種俾利執行業務有良好防護,針對符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之第一類COVID-19疫苗接種對象,敬請貴公會協助轉知開業會員:

(一)請就(1)110年6月18日以後新進人員(醫事人員及非醫事人員)及(2)110年6月18日以前符合條件而尚未接種且有意願者,分別造冊;並於110年7月5日前將名冊轉送轄區健康服務中心。

(二)健康服務中心完成名冊上傳程序後,貴會會員前往醫院接種時,醫院即可進行資格檢索,以順利完成接種程序。

(三)爾後各醫療機構新進人員,請於每月20日前將名冊轉送轄區健康服務中心,健康服務中心將於當月底前協助上傳名冊。

(四)請務必依格式提供符合資格人員名冊電子檔及由機構負責人核章掃描檔各1份,倘不符格式恐無法上傳成功。

 

秘書處補充

1.名冊檔案下載連結: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yHpp5fKuJgNybVHNsz8b9xDWHMh72ToR

2.請參考「COVID-19醫事工作人員名冊登打範本及說明」,完成「十碼章_院所名稱(上傳格式)」CSV檔,完成後請記得將CSV檔的檔名改為「機構代碼_機構正式全銜」,例如(XY05380013_元品心理諮商所)

3.「COVID-19醫事工作人員名冊登打範本及說明」已敘明:

(1)如果是諮商心理師,請在醫事人員代碼欄位輸入(9)、醫事人員分類輸入(諮商心理師),其餘的非醫事人員代碼、非醫事人員職稱、暴露風險皆空白

(2)如果是行政人員,請在非醫事人員代碼欄位輸入(1)、非醫事人員職稱輸入(行政人員),其餘的醫事人員代碼、醫事人員職稱、暴露風險皆空白

(3)如果是實習諮商心理師,請在非醫事人員代碼欄位輸入(2)、非醫事人員職稱輸入(實習諮商心理師),其餘的醫事人員代碼、醫事人員職稱、暴露風險皆空白

(4)如果是其他工作人員,例如清潔人員,請在非醫事人員代碼欄位輸入(2)、非醫事人員職稱輸入(清潔人員或該人員職稱),其餘的醫事人員代碼、醫事人員職稱、暴露風險皆空白

4.完成CSV檔後,請列印名冊並且加蓋機構大小章,掃描成一份pdf檔,連同CSV檔一併轉送所轄的健康服務中心

5.臺北市12區健康服務中心通訊資料請自行下載聯繫

6.其他認可機構(例如學校和基金會)之實習心理師,請參閱此份公文(連結),並且比照上述模式辦理

檔案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