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或損壞補發

說明

若不慎遺失或損壞執業執照,必須盡速到衛生局辦理補發執業執照。

臺北市衛生局規範之申請文件

1.臺北市醫事人員業態異動登記申請表

勾選項目為[遺失(毀損)補發執業執照]

2.諮商心理師證書,正本

正本驗畢後發還

3.身分證,正本和影本各1份

正本驗畢後發還

4.最近3個月內1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1張

若為2吋可能會被裁切

5.所屬公會出具會員證明公文,請勿以會員證書代替,請email至member@twtcpa.org.tw向公會索取

 

6.臺北市衛生局規費300元

 

(執照損壞) 原損壞執業執照繳回

(執照遺失) 切結書

 

法源

心理師法第7條第31條第4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