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醫療院所第一類醫事等相關人員接種COVID-19疫苗說明

發文單位: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110年9月6日

發文字號:北市衛疾字第1103041438號

承辦人:疾病管制科-黃鈺君(02-2375-9800#1929)

主旨:有關醫療院所第一類醫事等相關人員接種COVID-19疫苗一事,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0年COVID-19疫苗接種計畫辦理。

二、有關醫療院所第一類醫事等相關人員接種COVID-19疫苗之規劃,說明如下:

(一)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指揮中心)自110年7月13日起已開放全國滿18歲(含)以上民眾可至「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台」進行意願登記,符合預約資格或收到簡訊提醒,即可登錄預約接種,並指揮中心於110年8月28日新聞稿公布,已符合AZ疫苗第2劑接種間隔之民眾,將另行開放接種。

(二)預約平台之疫苗數量於當期接種作業結束後,本局配合指揮中心規定進行剩餘疫苗調撥,由本市合約醫院開放門診提供指定之對象接種。

(三)為醫療院所第一線工作人員,儘速完成2劑疫苗接種,指揮中心已於110年8月20日起開放醫療院所(即公私立醫院及診所)已匯入資格名冊,並第1劑接種AstraZeneca COVID-19疫苗後超過10週以上者,得以mRNA疫苗完成第2劑接種。

(四)截至110年8月31日,本市第一類COVID-19疫苗公費接種對象第1劑已接種14萬5,276人,第2劑接種9萬9,982人。因目前疫苗供貨仍不穩定,尚無法全面滿足接種需求,請貴會協助轉知所轄會員,本局現階段依前開說明辦理接種服務,如後續中央疫苗供貨充裕,考量醫事等相關人員執業特性,本局將安排各合約醫院開放是類對象門診接種服務,以增進其接種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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