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衛生福利部:檢送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推薦80家具精神科診療科別之診所,協助於疫情期間執行通訊診療
發文單位: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110年7月12日
發文字號:北市衛心字第1103036282號
主旨:
轉知衛生福利部檢送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推薦80家具精神科診療科別之診所,協助於疫情期間執行通訊診療,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110年7月6日衛部醫字第1101664549號函辦理。
二、旨揭名單,本市計有14家診所,其中:
(一)光慧診所及平安身心精神科診所非本局指定提供通訊診療之醫療機構
(二)林威廷身心精神科診所及內湖身心精神科診所,業退出疫情期間通訊診所
(三)餘10家可提供通訊診療服務(台北市天晴深心診所正確名稱為天晴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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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712_北市衛心字第1103036282號.PDF | 382.31 KB | ||
1100706_衛部醫字第1101664549號.PDF | 353.21 KB | ||
緊急號召診所參與COVID-19疫情下之全民身心健康診療(80間).pdf | 1.47 M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