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10年7月起請[具有臺北市執業登記的諮商心理師]自行預約COVID-19疫苗接種
1.依據主管機關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文(北市衛疾字第1103041059號),7月開始[第一類醫事人員]請自行向指定院所預約接種。臺北市衛生局不再統一安排場次,公會亦不再協助臺北市衛生局通知接種事宜。
2.不論是否要接種第一劑或是第二劑,請自行向指定院所預約接種。
3.目前並無規定第二劑必需在第一劑接種的院所接種。
4.預約請自行參考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COVID-19疫苗接種院所(連結)
5.若您無法預約(例如接種院所告知查無您的資料),請自行聯絡轄區的健康服務中心,申請造冊建檔至健保註記。
6. 轄區健康服務中心即若您執業登記機構位於「大安區」,即由「大安區」健康服務中心處理。
7. 臺北市12區健康服務中心通訊資料,本頁面下方的檔案下載處可自行下載使用。
8.除了以第一類身分預約,亦可以把握機會使用1922公費疫苗預約平台。
[醫事人員造冊建檔步驟]
1.名冊檔案下載連結: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yHpp5fKuJgNybVHNsz8b9xDWHMh72ToR
2.請參考「COVID-19醫事工作人員名冊登打範本及說明」,完成「十碼章_院所名稱(上傳格式)」CSV檔,完成後請記得將CSV檔的檔名改為「機構代碼_機構正式全銜」,例如(A801020155_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3.「COVID-19醫事工作人員名冊登打範本及說明」已敘明:如果是諮商心理師,請在醫事人員代碼欄位輸入(9)、醫事人員分類輸入(諮商心理師),其餘的非醫事人員代碼、非醫事人員職稱、暴露風險皆空白
4.完成CSV檔後,請列印名冊並且加蓋機構大小章,掃描成一份pdf檔,連同CSV檔一併轉送所轄的健康服務中心
5.每個月的20日以前轉送轄區健康服務中心。
檔名 | 大小 | 格式 | 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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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十二區健康服務中心通訊資料.xlsx | 10.53 KB | xlsx | |
1100629_北市衛疾字第1103041059號.PDF | 735.36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