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會訊息】諮商心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地方檢察署甄選觀護心理處遇師排除諮商心理師一案協商結果佈達
敬愛的地方公會,您好:
有關所屬諮商心理師反映地方檢察署甄選觀護心理處遇師排除諮商心理師一案,經全聯會多方協商下,109年12月11日週五由立法委員賴品妤、莊競程,及多位委員聯合召開協調會議,決議如下:
1、衛生福利部承諾諮商心理師執業登記問題會先以函釋補充暫時准允地檢署為心理師法第10條其他主管機關認可執業登記之機構,並廣發各地衛生局,以利心理師應聘後逕行執業登記,後續持續依照執業現況,修訂第10條的公告以求完備。
2、法務部承諾急件周知各地方檢察署:諮商心理師亦可投遞本次地檢署觀護心理處遇師,已截止收件、未招滿之縣市,與第二次簡章公告時務必修正甄選對象為諮商心理師及臨床心理師。並允諾會確認各地檢署知悉並調整收件資格。
全聯會持續聯繫公部門並確認相關函文佈達情況,敬請各地公會周知並鼓勵所屬諮商心理師踴躍報考,如遭遇應考以及後續執業登記問題,敬請地方公會優先予以協助,並保持與全聯會秘書處之聯繫。
全聯會希望能為諮商心理師開創更好的執業環境,感謝立法委員們的關切,以及各地公會的協助,更要感謝在第一線執業努力耕耘的諮商心理師們!
敬請地方公會協助,將此消息轉知所屬會員,謝謝您!
如有疑問歡迎洽詢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諮商心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電話:(02)2511-8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