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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為配合衛生福利部政策,自104年1月1日起,醫事人員證書背面不再加蓋戳章。 查衛生福利部103年5月13日衛部醫字第1031662202號,公告事項如下: 一、醫事人員證書背面之「開(執)業登記動態戳章」欄位廢除後,其原所採用之紙張格式不變。 二、現行持有之醫事證書得繼續使用,不須因「開(執)業登記動態戳章」蓋滿而辦理換發。
公告網址:https://health.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2B17695D1FF4ED86&sms=4C85F82B4DD09D15&s=E523DCD3714CC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