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轉衛生福利部:各類醫事人員證書,自104年1月1日起廢除背面之「開(執)業登記動態戳章」欄位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為配合衛生福利部政策,自104年1月1日起,醫事人員證書背面不再加蓋戳章。

查衛生福利部103年5月13日衛部醫字第1031662202號,公告事項如下:
一、醫事人員證書背面之「開(執)業登記動態戳章」欄位廢除後,其原所採用之紙張格式不變。
二、現行持有之醫事證書得繼續使用,不須因「開(執)業登記動態戳章」蓋滿而辦理換發。

公告網址:https://health.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2B17695D1FF4ED86&sms=4C85F82B4DD09D15&s=E523DCD3714CC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