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會訊息】112年度教育部校園事件處理會議調查及輔導人才庫招募計畫,欲參與公會推薦者請於8/14(一)08:59以前繳交資料(已結束)

計畫簡介

。計畫名稱:112年度教育部校園事件處理會議調查及輔導人才庫招募計畫

。發文字號:112年8月8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20105913B號

。計畫簡介:旨揭(計畫相關)研習係為協助各主管機關及學校處理教師涉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9款至第11款、第15條第1項第3款、第5款、第16條第1項等情事,先予敘明。

。計畫流程:

教育部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相關人士-應由學校推薦;地方公會可以推薦5名符合報名資格且有意願參與計畫者

教育部篩選(以區域/服務年資/專業經歷等綜合考量)公告錄取名單

兩個梯次的3天2夜集中訓練研習,主辦單位將提供膳宿,其他費用自行負擔

必須自備筆電,以利調查報告撰寫實作;學員必須書寫一份調查報告,經分組講師審核通過,才算完成培訓

第一梯:預定112年8月23日(三)至8月25日(五),共21小時

第二梯:預定112年8月28日(一)至8月30日(三),共21小時

完成培訓後的調查專業人員將納入校事會議調查人才庫,提供各主管機關及學校運用

。報名資格:

1.經中央主管機關培訓合格之法律、教育、心理、輔導、社會工作領域之學者專家。

2.[沒有]具備教師專業審查會調查及輔導人才庫、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才庫、各地區校園霸凌事件調查人才庫、各地區校園霸凌事件調查委員、或其他經教育部培訓之調查員資格

3.教師涉有以下情事之一者不得報名

(1)曾涉教師法第14條、第15條、第16條或第18條情事經調查屬實

(2)進入解聘、不續聘或終局停聘處理程序中

公會受理申請流程說明

1.有意願且符合計畫規定報名資格者,請下載「(姓名)臺北市公會會員申請表word檔,以電腦打字編輯完成後存檔為word檔、檔名請記得更改姓名[檔名範例:(唐老鴨)臺北市公會會員申請表]

2.於112年8月14日週一上午8點59分以前emailè‡ï¼Œä¿¡ä»¶ä¸»æ—¨ç‚ºã€Œ(您的姓名)_申請112年度教育部校園事件處理會議調查及輔導人才庫招募計畫」,逾時不候;申請表欄位資料不齊全者亦不受理

3.秘書處彙整申請名單後將交由本會理事會,請全體理事審查資料/評分推薦順位1-5 (順位1得5分,順位2得4分,順位3得3分,順位4得2分,順位5得1分)

4.秘書處計算分數,按照平均分數高低決定推薦順位,同分者採抽籤決定,以順位前5名者為公會最終推薦名單;.至於是否錄取,依照前段之計畫說明,由教育部篩選公告錄取名單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