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衛生福利部:「跟蹤騷擾案件相對人治療性處遇計畫規範」自111年6月1日生效

發文單位:衛生福利部

發文日期:111年5月19日

發文字號:衛部心字第1111761133號

主旨:訂定「跟蹤騷擾案件相對人治療性處遇計畫規範」,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六月一日生效。

依據:跟蹤騷擾防制法第十二條第二項(連結)

公告事項:訂定「跟蹤騷擾案件相對人治療性處遇計畫規範」,如附件。

公文連結:https://reurl.cc/ErV69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