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會訊息】112年度臺北市諮商心理師公會會員自辦主題進修團體補助,第三梯次截止收件日期為112/8/31(四)

宗旨

考量本會會員眾多,專業領域與進修目標多元,為促進會員學習與交流機會,特制定本辦法。

申請資格

本會有效會員,至少5人(包含5人)即可組成主題進修團體提出申請。本辦法受理申請總人次為300名本會有效會員(已繳清112年常年會費)。

實施方式

一、需推舉其中一位組員作為聯絡人,負責處理各項事務並作為與秘書處聯繫的窗口,擔任聯絡人之會員並不會有額外補助。

二、團體可申請類別

  1. 心理諮商相關書籍讀書會:小組成員一起使用心理諮商相關書籍進行研討與交流
  2. 專題講座/課程/研習/工作坊:專業講師為全體小組成員進行心理諮商相關主題教學
  3. 團體督導:專業督導為全體小組成員進行督導

三、全體小組成員應依照計畫內容與日期,全程一起參與活動。

四、任何活動皆僅限小組成員內部參與,不可對外開放其他人士免費參與。

五、不可利用本計畫自行衍生營利用途,一經發現者將取消補助或須退還補助。且若此辦法未來再實施,全組成員將不具申請資格。例如小組通過「專題講座/課程/研習/工作坊」類別的補助申請後,私自對外招收其他人士付費報名課程。

審核標準

  1. 活動內容是否具體明確且符合本辦法宗旨
  2. 活動規劃之完整與可行性

申請流程

一、112年01月05日(四)起公告本辦法於本會官網與會員電子報,由各組聯絡人代表提出申請。

於每個梯次截止收件日期以前繳交(1)申請名單暨同意書 (2)申請表,共兩份檔案。

(請於網頁最下方點選下載範本/小組可自行決定是否繳交繼續教育積分申請表)

(1)申請名單暨同意書:請聯絡人先使用電腦編輯輸入組員中文全名、證書字號、聯絡人電子郵件信箱、手機號碼之欄位,列印後再親筆簽名、或是由組員本人提供電子簽名圖檔。整份文件完成後,連同第 2-7 頁補助辦法共 8 頁,繳交方式三擇一
1.使用多功能事務機掃描為 PDF 檔,由聯絡人代表 email 至補助辦法業務專案信箱
(tcpatw.service2@gmail.com) ,信件主旨為「申請 112 年會員自辦主題進修團體補助:(聯絡人的
姓名)」
2.紙本掛號寄達本會會址(100009 臺北市中山北路一段 2 號 6 樓之 5)
3.傳真至 23890186
4.一概不受理手機拍照和 app 拍照掃描功能產生之檔案

(2)申請表:請聯絡人一律使用電腦編輯完成申請表 word 檔,完成後由聯絡人代表將 word 檔 email 至補助辦法業務專案信箱(tcpatw.service2@gmail.com)

 

二、依照下表的截止收件日期安排至理監事會議進行審核。

 

截止收件日期 可受理活動日期 會議審核 通過審核人次 剩餘可申請人次

112/2/28(二)

已停止收件

112/5/1(一)-11/30(四)

三月理監事會議

 

60 240

112/5/31(三)

已停止收件

112/8/1(一)-11/30(四) 六月理監事會議 69 171

112/8/31(四)

已停止收件

112/11/1(一)-11/30(四) 九月理監事會議    
  1. 會議結束後3-5個工作天,將通知聯絡人是否通過審核。聯絡人須於指定時限內,回覆告知已收到秘書處通知並將如實完成活動,逾時視為棄權。
  2. 通過審核的團體,請如實完成活動。活動結束後起14個工作天內務必提交結案相關文件與費用單據,逾時不候。
  3. 秘書處收到結案相關文件與費用單據後,經檢查確認無誤,將於次月份月底將匯款至指定帳戶(遇例假日提前)。
  4. 若部分結案文件具有爭議性,秘書處將提至理監事會議討論是否通過結案與發放補助。

三、前次未通過審核之團體,其組員亦可再次籌組申請。

補助項目

一、每人補助600元。例如團體A人數共6人,則團體A補助經費上限為3,600元,團體A可使用3,600元以內的預算安排團體活動相關支出。

二、以團體為單位核銷,金額統一匯款至聯絡人帳戶。 

三、本辦法可補助團體活動支出項目如下所列,由聯絡人代表繳交領據正本申請結案

  1. 講師費:活動結束後講師需親簽領據
  2. 書籍費:收據需有本會抬頭統編
  3. 場地費:收據需有本會抬頭統編
  4. 講義影印費:收據需有本會抬頭統編

四、繼續教育積分:小組可自行決定是否提交繼續教育積分相關指定文件,由本會協助向積分審查單位提出積分申請與積分登錄,至於積分審查是否通過由積分審查單位議決,本會並無義務負責。

結案文件

一、組員親簽之結案申請表

二、辦理實體活動,組員需親簽完成簽到退表;辦理線上活動,請下載線上軟體紀錄的進離線報表並將時間紀錄填入簽到退表。

三、辦理實體活動,請拍攝合照並加註人名;辦理線上活動,請開啟視訊鏡頭截圖合照並加註人名。

四、核銷費用的單據正本(參考 陸、補助項目)

五、組長匯款帳戶影本

(非必要)六、繼續教育積分相關文件

注意事項

一、每位會員僅能參與乙次此補助辦法

二、終止計畫:通過審核之團體,若於途中因故須終止計畫,則需提交全體組員親簽之終止計畫申請表。計畫終止後,即不核發補助款項。

三、變更計畫:通過審核之團體,若於途中自行決定變更計畫,則需提交聯絡人代表親簽之變更計畫申請表,且僅受理變更活動日期、形式(實體/線上)、講師。

四、組員異動:若計畫實際執行前有組員因故退出,則需提交組員親簽之變更計畫申請表並提出辦理。

五、未依照辦法如實執行,無故逕行終止/變更計畫、異動組員、逾時導致未能順利結案之小組,若此辦法未來再實施,全組成員可能將不具申請資格。

常見問題

說明

參照辦法

1.收據資訊

統編:21729646

抬頭:社團法人臺北市諮商心理師公會(抬頭若有錯字,例如「台」或「工」或「会」皆不受理)

陸、補助項目

2.考量計畫項目限制,團體報名參加任何付費活動、交通費、住宿費、餐費、線上軟體費等項目皆無法補助。

陸、補助項目

3.若團體活動辦理期間,組內成員任何業務溝通糾紛,本會恕不介入調解。例如聯絡人收到補助後沒有分攤給組員。

肆、實施方式

4.如果總支出超過預算,超出的金額須由成員自行負擔。例如團體總預算為6,000元,場地租借費為8,000元,本會將補助6,000元,超過總預算的2,000元由成員自行負擔。

陸、補助項目

5.如果總支出低於預算,剩餘的金額即視為放棄使用。例如團體總預算為6,000元,場地租借費為5,000元與講義影印費為500元,本會將補助5,500元,團體未使用的500元即視為放棄使用。

陸、補助項目

6.若計畫實際執行前有組員因故退出,空出的名額可同額遞補。例如退出1名,可再找1名尚未參與計畫補助的會員遞補,並且提交組員異動申請。

貳、申請資格

捌、注意事項

7.若計畫實際執行前有組員因故退出,空出的名額找不到其他會員遞補,則團體總預算將異動。例如原本團體共有6人、團體總預算為3,600元;實行前兩週有1名組員因為退會喪失補助資格,故經提交組員異動申請後,團體為5人、團體總預算為3,000元。

貳、申請資格

捌、注意事項

8.若計畫實際執行前有組員因故退出,空出的名額找不到其他會員遞補,當團體剩餘人數低於5人時,已不符補助辦法申請資格,應提交終止計畫申請並取消補助。

貳、申請資格

捌、注意事項

9.組員或聯絡人可同時擔任讀書會帶領人、講師、督導。

貳、申請資格

參、實施方式

10.所有組員參與活動的形式應盡量相同,例如全員親自出席或全員線上參與。如果臨時部分組員參與形式異動,結案時應繳交佐證符合出席狀態的文件,例如臨時有一名組員視訊參與,其出席紀錄應比照線上參與之要求,下載線上軟體紀錄的進離線報表並將時間紀錄填入簽到退表,以及開啟視訊鏡頭截圖合照並加註人名。

柒、結案文件

11.結案時才告知本會活動當日組員缺席之情事,該名人員除了不具補助資格、將影響補助上限核算,亦無法再加入其他團體申請名單。

貳、申請資格

捌、注意事項

12.以上未盡事宜,按本會公告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