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依自殺防治法第11條進行線上通報、不再接受紙本傳真通報

。發文字號:北市衛心字第10901376362號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依自殺防治法第11條進行線上通報」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109年9月7日衛部心字第1091761950號函辦理。

二、落實本府無紙化政策,本府自殺防治中心不再接受紙本傳真通報。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文單位:衛生福利部

。發文日期:109年9月7日

。發文字號:衛部心字第1091761950號

。主旨:請貴單位協助轉知所屬機關(構)及業務相關之學(協、公)會,有關自殺防治法第11條所列之責任人員,於知悉有自殺行為情事時,請至本部自殺防治通報系統進行線上通報作業,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自殺防治法第11條規定,本部已建置自殺防治通報系統(下稱本系統),供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長期照顧服務人員、學校人員、警察人員、消防人員、矯正機關人員、村(里)長、村(里)幹事及其他相關業務人員,於知悉有自殺行為情事時,進行自殺防治通報作業。

二、前揭人員可至本系統申請帳號,並於知悉有自殺行為情事(含自殺企圖及自殺死亡)時,於本系統進行線上通報作業。通報單須正確填寫必填欄位後,始可送出;並請於得知個案相關資訊時,儘可能填寫所有欄位,若有目前已設置欄位以外之資訊,請於通報單最末之「備註」欄位填寫,以利衛生單位於接獲通報後,儘速聯繫個案進行評估及關懷訪視。

三、檢附本系統帳號註冊說明及通報流程說明各1份,前開資料亦可於本系統首頁下載使用。本系統網址:https://sps.mohw.gov.tw/Account/IndexInform

四、副本抄送各地方政府,請貴府轉知府內各機關(構)及業務相關之學(協、公)會。

檔案下載
檔名 大小 格式 下載
PDF icon 1090915_北市衛心字第10901376362號.PDF 955.39 KB PDF
PDF icon 1090907_衛部心字第1091761950號.PDF 675.71 KB PDF